商标撤三的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撤三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督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真实、---、规范、公开、有效地进行商业---的使用 ,从而发挥商标的实际效用,能够使相关公众基于注册商标区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市场主体,防止注册商标闲置,商标撤三复审,公共资源。
商标撤三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注册商标,商标撤三官费,并且是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这是提起撤三申请的前提条件。换言之,如果一个商标是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或者一个注册商标的注册日期未满三年,则不能提起撤三申请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商标撤三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规定,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效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将---撤销该商标在相关类别上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在收到下发的“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后,商标权利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复审,进行补救,即“撤销复审申请”,商标撤三流程,在复审程序中再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若商标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提交使用证据,撤销复审是一个可以补救的措施,若错过了提交撤销复审的期限,那商标注册人将终失去对注册商标的权利。
预防商标撤三
商标注册原则上需根据按需申请原则,即在实际经营业务上申请注册实际使用的商标。防止撤三的具体措施为:
1.收集使用的证据和材料。如产品包装、交易文书、杂志报纸、展会活动等。
2.给出正当不使用的理由。<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商标撤三,由不可抗力、政策性---、破产等原因导致的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予撤销该商标。如因---上市审批等原因导致某---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则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会因为“撤三”条款而被撤销。
商标撤三复审-商标撤三-国韬智软(查看)由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变更,商标检索,商标购买,商标续展”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商标交易,商标超市,商标---,商标异议答辩,商标撤三答辩”品牌拥有------。我们坚持“服务,用户”的原则,使国韬智软在商标注册中赢得了客户的---,树立了---的企业形象。 ---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100招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文链接:https://tztz329865.zhaoshang100.com/zhaoshang/280547923.html
关键词: 商标注册 - 商标转让 - 商标买卖 - 商标申请 - 商标续展